嘉庚学院考场通告 ( 2005 年 1 月 6 日版) (由监考人员在相应时间向考生郑重宣读) |
『发布:嘉庚学院教务部 | 日期:2005-1-6 』 |
发卷前宣读部分 各位考生:请保持考场肃静,下面宣读考场须知 一、考生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(由监考人员随机安排),保持考场肃静。 二、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。没有证件者,不准参加考试。(进入考场后,应将上述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查验)。 三、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文字材料、电子文具和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。携带者应将上述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。 四、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、喧闹、吸烟、左顾右盼、互借文具、擅自拆散试卷,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(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,需经监考人员许可,并由一名监考人员随同),不得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。 五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将试卷翻放,根据指令有秩序地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对答案,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。 六、考生应以诚信为本,自觉独立完成考试。凡有作弊行为者,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。 开始发答题纸、试卷。而后宣读: 请各位考生阅读有关信息,核对试卷份数。 考生应按照指定位置填写相应信息,不填或错填者,后果自负。 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宣读: 请各位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 10分钟,请注意检查试卷。 考试结束时宣读: 请各位考生注意,停止作答,全体起立,保持肃静。等待收卷。 |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