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共选修课】 |
答:请登录“教务系统-我要选课”进行查询、选课。 |
答:1)除了各类别公共选修课最低的学分限制外,还需要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学分要求,您可以查看『公共选修课』类别的最低学分要求。请访问教务部网站仔细阅读您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。 |
答:在教务部发布的选课结果查询开始后,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查看“我的课表”。 |
答:开课第一周为试听周,学生可以进入教务系统进行退选。 |
答:开课第一周为试听周,可以退、改、补选。 |
| 答:总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以取得学分,但若属选修课程的也可根据教学计划改修其它课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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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请查阅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(试行)(学生版)》。 |
答:每学期公布的每个学生可选门数只是对学生选课的一种指导,学生可以按照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,在大学四年内修满即可,并未限制学生在每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修课数量;因此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科学地安排。 |
答:公选课的开设与否有最低人数要求,鉴于每学期的不同特点,对于未达到最低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有两种办法:一是放至短学期继续开设;二是取消开设,但对于已选该门课程的同学可以在试听周补选。 |
答: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批准后,期末阶段原则上将以转入专业的学生身份参加下学期的课程的选课;或者在下学期试听周是进行退改选。如无退改选阶段的选课,可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申报选课。 |